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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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部分晚自习教室开放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6-12-12

各二级学院:

期末考试即将来临,为保证学生能有充足的场所自习,现开放部分教室供学生自习使用。具体安排及教室使用要求如下:

一、开放时间

第16周—19周,每天晚上17:30—20:30

二、开放地点

三、教室使用要求

1、自习教室仅供本校学生自习使用,不得擅自进行其它任何活动。若有班级补课、考试或组织班会等活动,须按照学校下发的《关于规范教室借用的暂行规定》,办理借用手续。

2、学生自习结束后,需将相关物品及书籍随身带走,不得使用任何物品占用座位。

3、学生须自觉遵守自习纪律,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嬉闹、搞娱乐活动。

4、不得损毁教室公共设备设施,不得将教室的设备设施转移和调换。

5、禁止学生将零食、饭菜等食物带入教室,自觉维护教室环境和卫生。

6、如遇教室有借用补课、考试或班会活动,请学生选择其他无课的教室。

特此通知!

教务处

2016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