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2021-11-12 13:46:45
根据《无锡太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》规定,在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,经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资格审查,拟补授刘露露等17名2018-2021届毕业生管理学学士学位。现将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2021年11月12日——2021年11月16日。
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。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,实事求是。
联系人:沈老师、任老师
联系电话:18912389107、18912389956
地点:学院办公楼210、202办公室。
附:公示具体名单
附:会计学院2018届-2021届毕业生拟补授学士学位公示名单.docx
会计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
2021年11月12日